体育总局关于征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总局研究起草了《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订草案在体育总局网站的意见征集栏目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体育总局政法司(邮政编码:100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全民健身条例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sang@sport.gov.cn。

附件: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


体育总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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