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准予浙江省健身气功协会举办第三届森林健康节暨2023年首届长三角健身气功气舞暨第二届浙江省高校健身气功大舞邀请赛的决定

体许可字〔2023〕75号

浙江省健身气功协会:

体育总局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举办第三届森林健康节暨2023年首届长三角健身气功气舞暨第二届浙江省高校健身气功大舞邀请赛的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决定,准予你单位于2023年11月3日至5日在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举办第三届森林健康节暨2023年首届长三角健身气功气舞暨第二届浙江省高校健身气功大舞邀请赛。

请你单位认真做好活动筹备、组织、安保、食品、卫生、医疗和接待等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国家体育总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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